各医药机构:
根据临汾市医保中心《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准入评定工作的通知》(临医险函〔2019〕17号)文件精神, 按照“简政放权、强化监管、优化服务”的要求,坚持“合理布局、供需平衡、公开透明、评估竞争、自愿协商、动态管理”的原则,我县医保中心依据评估规则及标准,对自愿申请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开展初步审核工作。并根据市中心评估组确定且公示无异议的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,与其签订服务协议,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。
申请所需资料请登录:lfsybzxjck@163.com(密码:a7186809)自行下载,并于5月22日之前交回县医保中心。
襄汾县医保中心
2019年5月8日